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补充条例(修订稿) |
发布时间: 2021-09-17 |
按照《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培养目标与专业特色,特制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补充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艺术类学科竞赛加分
二、各类资格技能加分 (1)学年内参加无偿献血加0.1分,不累计加分,以献血证为准; (2)学年内参加CET—4考试,成绩330分以上者加0.5分,成绩425分以上者加1分;参加CET—6考试,成绩425以上分者加2分。参加托福、GRE考试以及其他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参照CET—4考试加分,但不累计加分。
三、特色文艺活动加分 (1)一般类文艺活动加分标准参照学校规则; (2)参加文艺展演活动并获奖,按照省级1.2分/人、市级0.6分/人、校级0.4分/人进行对应加分; (3)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并获奖,按照一等奖0.6分/人、二等奖0.4分/人、三等奖0.2分/人进行对应加分; (4)文艺类加分最高上限为6分。
四、德育素质测评发展分 (1)政治表现加分(3分):参加“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获0.3分;参加“常州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获0.2分、优秀学员0.6分;“美术与设计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获0.1分、优秀学员0.5分、优秀团队0.3分/人。同一项活动不重复加分。 (2)道德修养加分(3分):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加0.6分、获奖加1分(团队0.8分/人),参加市级志愿服务加0.4分、获奖加0.8分(团队0.6分/人),参加校级志愿服务加0.2分、获奖加0.6分(团队0.4分/人),参加院级志愿服务加0.1分、获奖加0.4分(团队0.2分/人)。同一项活动不重复加分。 (3)学习态度加分(3分):参加省级以上社会实践加0.6分、获奖加1分(团队0.8分/人),参加市级社会实践加0.4分、获奖加0.8分(团队0.6分/人),参加校级社会实践加0.2分、获奖加0.6分(团队0.4分/人),参加院级社会实践加0.1分、获奖加0.4分(团队0.2分/人)。同一项活动不重复加分。
五、宿舍文化活动加分 (1)校级“洁齐美”宿舍评比获一、二、三等奖,按0.4—0.2加分。院级“洁齐美”宿舍评比获一、二、三等奖,按0.3—0.1加分。同一项活动不重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