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常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安全平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科学。
2.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主任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主任负责制,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学院招生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吴荷平、贾韬
纪检委员:林方毅
委 员:王堞凡、廖丰丰、王驰、钟砚涛、李淑英、石运达、田治国、张春明
(二)学院负责组织制定本学院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
(三)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进行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参与复试人员均须签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未经培训的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另行公布。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复试考生3月21日13:30-16:30报到,报到地点是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行楼121室,报到时需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资料;3月22日08:00进行复试科目笔试,3月22-23日复试面试。
六、复试注意事项
(一)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复试考试流程、复试小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人证识别、人脸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和报考专项计划等考生身份的审核。复试期间要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应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值班,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七、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8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缴费方式详见《常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附件1)由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学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籍、学历证书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n)。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带至复试现场用于核验,并将以下文件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考号+姓名”,在3月21日(周六)16:00前发送至yangminghui@cczu.edu.cn邮箱。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考生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3)学历、学籍证书(往届毕业生毕业证或结业证,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位证书。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① 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5)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7)复试费缴纳证明(截图)。
(8)常州大学现场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9)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附件3)(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八、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科目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加试等部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一)复试主要内容
1.复试总分200分,由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复试科目考核(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外语为必测科目。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1)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2)复试科目考核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等。
2.复试管理要求
(1)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复试后上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3)复试评分记录表、考生作答情况、试卷等纸质材料复试结束后密封,复试小组组长、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复试阶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加试
对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应采用笔试方式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招生学院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科目,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单科加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九、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院要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积极做好调剂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若更换专业、学习方式都视为调剂考生,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临床医学类、法律(非法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工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的相关调剂要求执行。
6.对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经学校审议,学院可提出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等)。
(二)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
2.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及要求。
3.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6.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8.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接受考生申请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十、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三)录取类别说明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
(四)保留入学资格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
(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推进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学院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研究生秘书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及时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排序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
(三)研究生院负责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三、其他事项
(一)督查复议。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告并由招生委员会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校举报电话:0519-86330238、86330025。
(二)招生学院网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参见如下:
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cczu.edu.cn/
学院官网https://art.cczu.edu.cn/
学院联系人:沈老师0519-86334742
(三)本细则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本细则由研究生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3 常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