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培养目标,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养成奋发进取,刻苦学习的优良作风,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评选院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工作,具休评选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我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2.评选比例: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在籍学生数的10%。
3.评选条件: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且综合测评列专业前50%,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我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2.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为学院班级数的3%。
3.评选条件: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申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产生。
2.工作进度:2023年 5月 23日前完成初评,2023年 5 月 28 日上报学院进行公示。
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 5月15日
附件2 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