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作为实践教学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专业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管理员全程参与,负责协调各个点的有关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2、教室因科研创作需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与管理人员预约,以便妥善协调,安排具体使用时间,耗材由个人自备。
3、严禁在实验室内喧哗、嬉闹,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未经许可,学院外人士不得参与实验。
4、开课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完成仪器设备的安检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教师上课时必须能独立熟练操作实验室的所有工具。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操作规范要向学生讲解、示范,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践任务和要求。学生在操作时任课教师必须在场指导,严禁擅自离开教学点。
5、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与管理人员共同清点工具、设备等资产数量,因操作不当、疏忽等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和丢失,由借用者或使用班级负责赔偿,并于一个月内完成赔偿事宜。
6、实验室的设备、仪器等工具不得擅自拆卸、挪动,与本人实验无关的设备不可随意开启。如设备、仪器等工具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任课老师。
7、每次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按照值日表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全面清扫、擦拭、规整实验室(包括操作台、设备、桌面、地面等),物品归位、断电、锁好门窗,任课教师查验后与实验员交接。
8、任何人不得无故将实验室物品带走,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实验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工具使用后应放回原处,切忌随意摆放。十四、非上课时间师生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原则上实验室非上课时间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