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青果卓越成长基金评定工作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3已浏览:487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学生满意的大学为宗旨,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青果卓越成长基金办法。

一、评定对象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秋季高考考入学校并取得学籍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美术类本科生(不含定向、专转本、转段升学和单招录取学生)。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奖励名额3人,奖励标准10000元/人,分两年发放。

三、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定办法:

美术类学生按入学成绩系数【(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当系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五、评定程序

(一)院学工办进行成绩核算,初审合格后学院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天,公示完成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奖学金分两学年进行发放,每学年发放5000元奖学金第二学年发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未满足条件者取消奖学金发放:

1、获奖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好转,且无奢侈消费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

3、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1/2,且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善协作,重实践,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四)学生在获得该奖学金期间,不能同时申请社会奖助学金(综合测评奖学金及政府奖助学金除外)。

                                                    

 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