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08艺术设计(2018版)
一、学科简介
设计学学科是我校艺术学院优势学科。201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艺术学院的专业硕士点为设计学一级学科下的艺术设计方向,下设四个方向:平面设计,室内、景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本学科现有教师50多人,具有双师型教师15人,大多具有工程实践背景。此外,我院在人才引进方面提出精准引进策略,除甄选学科学术带头人外,还综合考虑学科梯队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注重团队建设和学科团队支撑,并引进了多名博士教授,大幅提高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并新增硕士生导师3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98%。目前我院自有硕士生导师16名,其中9人正教授,近几年先后获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艺术学基金、国家艺术创作基金、教育部、省社科基金立项十余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设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自己的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治学态度严谨,运用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在艺术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水平、独立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为全面的艺术教育素养。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信息检索能力。
4.毕业后可在高等院校、艺术研究机构、设计创意产业、艺术设计企业等行业中从事或担当教学、研究、管理、创作、设计、策划等相关工作。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研究方向
1、平面设计
2、室内、景观设计
3、工业设计
4、公共艺术设计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紧密结合研究生所在学院的培养工作。培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1. 政治理论学习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相结合。硕士研究生除学习政治理论外,还应参加时事和政治学习,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2. 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并重。在重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验技能和科研工作能力的锻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尊师爱生,教学相长。
3. 注意因材施教,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独立获取知识和独立科研工作的能力。
4. 研究生每天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
5. 在保证达到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具体培养方式可灵活多样,不断总结经验和创造新型培养方式。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32学分(学位课程26学分,选修课程6学分),实践环节学分为18学分。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授课 方式 | 考试方式 | 备注 |
A公共基础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马克思学院 | 讲授 | 考试 | 10学分 |
第一外语-英语 | 72 | 4 | 1 | 周有光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艺术原理 | 36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 36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B专业学位课 | 设计基础 | 64 | 4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16学分选1-4, 专题研究四选一 |
形式语言研究 | 64 | 4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材料与工艺研究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设计策划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专题研究1(平面设计) | 96 | 6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专题研究2(室内景观设计) | 96 | 6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专题研究3(工业设计) | 96 | 6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专题研究4(公共艺术设计) | 96 | 6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试 | ||
C专业选修课 | 设计理论与批评(必选)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至少选3门 选3-7
|
现当代设计研究(必选)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现当代艺术概念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传统设计文化研究 | 32 | 2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专业写作(19级研究生必选) | 32 | 2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设计调查 | 32 | 2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艺术哲学 | 32 | 2 | 2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D公共选修课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至少选1门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E实践环节 | 艺术考察 | 64 | 4 | 3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18学分 |
常年实践1 | 64 | 4 | 3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常年实践2 | 64 | 4 | 4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
毕业实践 | 96 | 6 | 5 | 艺术学院 | 讲授 | 考查 |
注:D类课《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至少选一门。
艺术考察:组织学生有针对性的艺术考察,并提交一份考察报告(含图像收集与文字资料整理并编辑成册)。
常年实践1:提交实践设计课题方案,并举办课程作业汇报展。
常年实践2:举办课程作业及毕业设计方案中期作品展。
毕业实践:根据本专业实践展示要求,完成毕业作品展览。
七、培养环节
实践展示:
1、常年实践展示:第一学年提交设计课题方案,并举办课程作业汇报展;第二学年举办课程作业及毕业设计方案中期作品展。
2、毕业实践展示: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系列的,具有原创性与研究性的设计项目。①包括主干设计作品10件以上。②编辑印制作品集1本(数码精印装订成册,包括课程作业、方案文本、调研资料、专业信息、图像收集、相关经典作品、参考文献摘要与目录、草图、制作过程力求、相关文字、完成作品等)。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需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内容对毕业设计及相关实践进行的理论思考与尝试阐释,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并有个人创见,论据充分并有较大信息量,结构严谨清晰,文字畅达,有一定数量的插图与图表,符合学术规范,字数0.5万以上。
毕业考核: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是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因此各专业方向在质和量上均须提出具体要求。
艺术设计实践类: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
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