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三十六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23日—10月28日,公示电话:院团委86334940、83290035、副书记办公室86334950。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白云校区北区艺术1号楼401)、院副书记办公室(白云校区北区艺术1号楼309)反映。
经本人申请、支部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三十六名同学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23日—10月28日,公示电话:院团委86334940、83290035、副书记办公室86334950。如有不同意见,可拨打上述电话或至院团委(白云校区北区艺术1号楼401)、院副书记办公室(白云校区北区艺术1号楼30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