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研、科研奖励办法(6月13日更新)

   发布时间: 2018-06-13    访问次数: 1740

为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教科研积极性,提高教教科研质量,根据我院情况,制定以下教科研奖励办法。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对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新版的CSSCI来源期刊进行奖励,艺术专业C刊每篇奖4000元,其他类C刊每篇奖3000元(具体期刊见附录1: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如有变动,按照新版执行,旧版与新版交替之年,旧版有效。教研论文奖励含北大最新版核心期刊,每篇500元)。

注:上述奖励对象为在本学院工作、署名常州大学的第一作者奖励,且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3500,字数不够奖励减半。

  二、专著、画册、译著、教材
    1、专著:3000元/部
    2、画册、译著、编著:2000元/部
    3、教材:1000元/部;
    注:此类奖励只对第一版、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有效。

  三、论文影响(转载、摘编)
     1、新华文摘全文转载:4000元/篇;
     2、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000元/篇;
     3、新华文摘部分转载(摘编)、人大复印资料部分转载(摘编):1000/篇;
   四、课题
    (一)纵向课题结项或鉴定
       1、国家级:6000元/项
       2、省、部级:3000元/项
       3、地、厅级:500元/项
   (二)横向课题到款
    学院不从横向课题中提取学校规定的2%,并另奖1%。
    注:课题级别划分以学校科技处划分为准,且只对课题第一主持人有效。
  五、成果(奖励内容包括项目、论文、论著。级别认定方法以各级人民政府级别(印章)为准。其他由学校认定的相当于某一级别的等级,学院采用降级办法对待。)
    1、国家级一(含特等奖)、二、三等奖,分别奖8000元,5000元,3000元。
    2、省部级一(含特等奖)、二、三等奖,分别奖5000元,3000元,2000元。
    3、地厅级一(含特等奖)、二、三等奖,分别奖1000元,500元,200元。
   六、发表艺术作品
    只奖励艺术类专业C刊(其他C刊奖励减半,奖励标准按其他类C刊标准和实际所用版面量奖励);一个完整版面作为一个奖励计量单元(同期、同一杂志超一版面按一版面奖励,不足一版面按实际版面具体计量:1/2或1/3或1/4或1/5)。
  七、作品入选展览及作品竞赛

  1. 国家级:2000/入选件

    金奖:8000/

    获银:5000/

    铜奖:3000/

  2. 省、部级:500/入选件

    金奖:5000/

    获银:2000/

    铜奖:1000/

  3. 地、厅级:100/入选件

    金奖:1000/

    获银:500/

    铜奖200/

    注:省部级、地厅级入选奖励只对中级职称教师及其以下者有效;每次竞赛奖只奖励个人一项作品,同一学术机构、学会、协会的竞赛,一年奖励不得超过两项;个人作品展不在此奖励之列。

    八、相关说明

    1、第七条中有关级别认定办法为:学术(学会或协会)机构级别+政府(含党务)联合主办方行政级别且以政府(党务)行政级别为准(如无学术或学会、协会机构参加,则以政府(党务)行政单位级别为准)。

    2、各级各类增刊不在奖励之列。
    3、上述成果,每学期末公示一次,次年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公示并兑现奖励【获奖者必须满足完成教学工作量条件(采用学年度计算方法计算,如2015年科研奖励,其对应的学年度为2014-2015-1学期,2014-2015-2学期。此项标准工作由教学秘书核准、落实)或用C刊互换满足完成教学工作量条件(此项核准工作由教学秘书与科研秘书共同核准、落实)。注:获教研成果奖不受此条件约束,获科研成果奖励受此条件约束的最低教学量为240】。

    4、根据学院当年财政状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可以决定每年的奖励总额度而在此标准上适当调整。
    5、本办法自201511日起试行。
    6、未尽事宜,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